2017年建(构)筑物消防员报考条件及工作要求!
一、鉴定工种及级别
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对应2015年版《职业分类大典》消防设施操作员)初、中级;
灭火救援员(对应2015年版《职业分类大典》消防员)初级。
二、2016年建(构)筑物消防员全国理论统考时间
1、2017年3月26日(星期日上午一场,下午一场)
2、2017年6月25日(星期日上午一场,下午一场)
3、2017年9月24日(星期日上午一场,下午一场)
4、2017年12月17日(星期日上午一场,下午一场)
考试时间:上午(9:30-11:10)下午(14:00-15:40)
三、建(构)筑物消防员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
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、功能测试等方式。
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建(构)筑物消防技师、建(构)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。
四、理论知识考试题型设置及时间
共200道题,每题0.5分,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,多项选择题40道,判断题60道。考试时间100分钟,闭卷笔试。
五、技能操作考试
技能操作鉴定按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考试,由鉴定站按照有关规定,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组织实施。
六、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
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:20,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。
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:5,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。
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。
七、建(构)筑物消防员职业等级
建(构)筑物消防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,分别为:
1、初级---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
2、中级---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
3、高级---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4、技师---建(构)筑物消防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
5、高级技师---建(构)筑物消防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
八、建(构)筑物消防员报考条件
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经建(构)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。
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建(构)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3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4、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高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建(构)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3、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4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建(构)筑物消防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建(构)筑物消防技师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3、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建(构)筑物消防高级技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建(构)筑物高级消防技师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九、申请鉴定报名条件审查应提交的材料
1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港澳台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护照)。
2、近期免冠照片5张,蓝底小2寸,尺寸40(高)32(宽)mm。
3、《建(构)筑物消防员报名表》一份
4、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》两份
5、个人根据报名条件,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。
6、个人根据报名条件,提供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7、缴纳相应的鉴定费:初级260元、中级320元。